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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

法界通化分第十九

济佛注解


  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。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。得福多不。如是。世尊。此人以是因缘。得福甚多。须菩提。若福德有实。如来不说得福德多。以福德无1故。如来说得福德多(一)


有漏因者,漏者烦恼也,即生含有烦恼事物(即五蕴,色受想行识,物心并其法则)之原因。

  

  分解:
  法界者,十法界也。通化者,慧充法界,通入化境也。前分说的三心不可得,既是说心不可得,则福亦不必修矣!此又恐人误解,所以告以无福之福,无得之得之妙理。盖无福之福,虽有布施,而忘布施。无得之得,虽有能所,而忘能所也。凡住相布施,皆是有为之功用,不住相布施,即是无为之功用。有为之福,终有了日,无为之福,永无尽时。一是妄心所行之处,一是真心见性之处。上八分言七宝布施,不如见性为妙。十一分言七宝布施,不如持经为胜。此言七宝布施,不如离相为最胜。盖住相为有漏之因,究不能得无漏之果也。般若之最深处,即云福德无实性,于无我法中,通达无碍,明了真空实际,则通化法界,无量无边矣。

   


  词义:

  1福德无:福德无者,心量如空,故得福无量也。


  概论:
  本分,是第六次以七宝布施,较量持经功德。前言福德之处,尚是有相之福,此段文是云离相之福也。夫得福必有因缘,有何因缘,即有何福德。设若有人,以不可得心为因,用满大千界宝为缘,布施于人,则心中一著因缘,又住于有为之相,是福德有实,(兼财施法施两项而言)如来佛,对此则不说得福德多。倘以空心为因,宝施为缘,复不住相,则福德之多,不可较量也。总之本分因前言,心不可得,恐后世众生,或疑福不可修,故以无福之福甚大破之。即言布施因缘,福由外种,不如福慧双修,福自性生也。


  讲义:
  佛曰:“须菩提”乎!你的意思怎么样?若有人用满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宝,行布施,此人以比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之因缘,(有漏因)其所得之福德果多否?须菩提答曰:世尊!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。

  佛又曰:“须菩提”乎!若以有相之福德为实,而行布施,则心著福,其报有限。所以如来我,不说得福多。如来我所说之福德,在无住相布施,以无求福之心(福性本空,德从慧出) ,正是无为清净之功德,所以如来我,说福德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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