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open道德真源 >>open道德书籍 >>open淫之善恶例证
Email

 

第七章 好色如命·寿而不永

  南天马天君 降

  述论:好色如命·寿而不永

  在十七年前,南投草屯地区有一姓洪之小康子弟,家中开设油料杂货等物,虽非富豪人家,倒也衣食无缺。家中因其为长子,故颇早即为完婚,娶妻田氏,典型农家女,朴素俭行,倒也妇德无亏。但洪某却生性偏好渔色,凡有机会认识异性,莫不处心积虑,图思染指。差幸其人有因家中父母尚健在,不敢过份乱作,仅乃偶尔出外花天酒地而已。

  在洪某卅五岁那年,认识一位姓唐的外地小姐,在草屯地区当店员。两人之认识,乃因洪某至唐女就职之隔壁购买物品,一见而垂涎唐女姿色,穷追不舍。事情经过年余,被其妻撞见两人婚外之情,哭诉于翁姑之前,洪某受斥乃与唐女日渐疏远,稍加收敛。

  但,事无多久之安宁,洪父因年事渐高,乃将事业半交洪某管理,因而洪某又故态复萌藉词应酬,在台中市声色场所出入。合该有事,洪某命中注定灾劫,偶然于一处酒廊中,竟又碰见唐女;此情此景,在灯红酒绿、美女软语之际,洪某晕陶陶不知民国几年矣!旧情复燃更胜于前,从此洪某几乎无心于事业,洪父眼见败家子不成器,忿然收回事业,自己管理,而任其不肖子胡作非为。洪妻亦难忍丈夫不负责任,而带儿女回娘家,不再寄望于夫家。

  事情没能延续多久,洪某就床头金尽,已无经济来源可挥霍,因而唐女也日益冷淡的表现出来;接着,洪某又发现自己因酒色无度,已淘虚了身子,有痨肺之症,无颜归见亲人,又走头无路;等到其母弟找到他时,已是油尽灯枯,不久人世了,享年仅四十一岁而已。

  为了贪图酒色而断送大好人生,好淫者岂可不慎!按洪某所犯之淫过,本属较轻之四级律中,最为轻过,但以色弃家,罪加一等,再以色荒业,拖累老父,再为罪加一等;因而东削西减之下,落得英年早逝,世人惕慎之!

返回目录

相关内容:
文昌帝君戒淫宝训
道济禅师戒淫文
冥罚淫律
戒淫证集
淫之善恶例证
戒淫修福保命
Copyright © 2001-, All Rights Reserved. www.daode.inf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