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open道德真源 >>open道德书籍 >>open心灯录
Email

 

《心灯录》卷一

 

法身即此我

 

  法身者,此即我也。法身有边、有正位、有向上三义。悟得此我,不起诸念,清净无为,乃正位也。不离正位而有为于一切日用,乃向上之事也。法身边,乃初悟时超出往昔知解之纷扰,得入此清净之法门,见此我于当下,原来就在这里。如空手把锄头偈,全无理路,将人一切妄想截断,无你用心处,忽然悟得,惟有此我,迥然在此。皓布裩谓此颂得法身边事,此之谓也。非谓法身有边,盖谓初悟得边,久于此则得正位。能日用于一切有为,则全体于用,全用于体,向上之事也。

 

返回目录

 

Copyright © 2001-, All Rights Reserved. www.daode.inf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