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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东方阳熹言道录》

 

一七七、做公益的目的

作者:东方阳熹

  “十方世界,尚且成虚”。在茫茫的宇宙之中,地球如同一粒尘埃般的大小,人们在人世间做的那些事,无论人们把它看得有多么伟大,但从大自然角度来看,实在太微不足道了。人们如果不从修行的角度去做公益,迷着性蛮干,到头来也只是种些善因,得点人天福报而已;对于自己的修养和觉悟,并无真实的益处。王凤仪善人说:“蚕作茧不是想永远住在里面,是要化个蛾从茧里飞出去。人做事也该如此,立一个会、办一所学校、做一个生意、过一个家,不是要老死在里面,不过是借他成我的道就是啦。”所谓的“化个蛾从茧里飞出去”,就是人们必须通过工作、事业和家庭,最终得到精神的升华和解脱。

  从个人角度和不同的修行层次而论:

  对于真正见性者来说,他们“不肯安住无为,发大悲心而度世”;因此对于这种行菩萨道者来说,他们从事道德公益事业不存在目的性;既不存在目的性,对他们来说也就没有什么好坏、得失、成败、难易的心。也正因为如此,他们“成人兼成己的功用德行”,虽不求福德,但却“福德无量无边也”

  作为一般的修行者,如果不投身道德公益事业,“我执”是很难破除的。“我执”破不了,就不可能完全放下;不能完全放下,也就不能去除人我的分别和对立,“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”,臻至一真法界。因此,对于修行者来说,无论你悟性有多么好,纵你终日演偈谈玄、论有说空,如果最终不能去除“我执”,到头来仍不免生死轮回。

  王凤仪善人说:“修好的人多,得好的人少,是因为什么呢?就因为心里存的都是别人的不好,又怎能得好呢?”修行人没有去除我执,就会有人我的分别和对立;有人我的分别和对立,就难以真正做到不怨人。因此,对于已经入门的修心者来说,投身道德公益事业的最大利益,就是在利人的过程中,达到“我执”的去除。如果修行者不明白这个道理,不能通过道德事业公益事业去除“我执”,反而因此助长了“我执”和名利心,那么他一定会重新堕落或走向邪恶!

  王凤仪善人说:“能在道德场中尽义务,身界算是脱出去了。”因此,对于未入门的修心者,可以通过公益事业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,从自私、狭隘的小我中走出来。对于那些帮助弘扬真正佛法和道德理论者来说,还可以增长自己的福慧,化解自己的冤孽,有助于去除自己的习性禀性和贪嗔痴。如果修行者不明白这个道理,不能通过道德公益事业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,反而因此助长了自己的习性禀性,并产生出种种的痛苦、烦恼和贪嗔痴,那么这种公益活动对他来说不但无益,反而变成了罪孽。

  对于尚未真正出离的修行者来说,外尘相的缘起,即是苦起;缘起,即是轮回的种子。许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,他们没有借助道德公益活动使自己出离,反而在人事交往过程中把佛缘变成了人缘,把人缘变成了情缘,把情缘变成了孽缘。《金刚经》云:“布施,设稍有住,即我人等四相未忘。而与众生结憎爱缘矣!如是则互为父母子孙,冤家债主,百劫千生,恩怨莫释,轮回生死,那有了期。所以如来教行布施,决不可住相,就是正为这个缘故。”因此,修行者在从事公益的过程中,应该随缘,切不可攀缘。

写于:2010年12月23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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