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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语堂:社会十大俗气(图)
林语堂(1895年10月10日 - 1976年3月26日),福建龙溪人,中国现代著名作家、学者、翻译家、语言学家,新道家代表人物。早年留学美国、德国,获哈佛大学文学硕士,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。回国后在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厦门大学任教。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,任校长。1976年在香港逝世。 第一,腰有十文钱,必振衣作响 现在,斗富炫富现象比比皆是,比阔比奢之风甚嚣尘上,攀比心理日盛,连没有半点收入的中学生,也比穿戴、比名牌,连城镇、农村亲朋邻里之间送礼随份子,也水涨船高,逼得人们要面子不顾里子,打肿脸充胖子。 朋友聚会,同事闲聊,路人相遇,开口闭口就是赚钱发财,什么房子又赚了多少钱,股票又翻了多少倍,买了什么样的豪车。平时,挂着个大金链子,似乎与别人就是不一样。 有钱,不是坏事,但也不必到处张扬显摆。分享生活、分享心得都可以,唯独没必要的就是“穷得只分享钱”了。为人最好尽量保持低调,坦白说,很多人的钱其实经不起探究。 第二,每与人言,必谈及贵戚 有的人,言必称和某某领导某某老板吃过饭、握过手、合过影,而且领导的事情和旧闻,他会知道的特别多,谈起来滔滔不绝、眉飞色舞;有的公司,在走廊里张贴老板跟名人、领导合影照,以为这样可以加分。 一个人往往只有觉得自己份量不够的时候,才会喜欢拉别人来“垫背”,机缘巧合认识或者间接地认识几个大官或者土豪也有可能,但靠近权力不代表拥有权力,接近财富并不代表拥有财富。别人是别人,自己是自己。如果总拉别人出来以显示自己,万一有一天别人遇到事情,需要你的“贵戚”或朋友帮忙,你这牛都吹出去了,帮还是不帮?喜欢吹嘘卖弄,不实在,不靠谱! 第三,遇美人,则急索登床 现如今,一些人精虫上脑,张口闭口就是约,但“性”毕竟还是一件特殊的事情,把“约”这件事情大张旗鼓宣扬出来,这真的是挺低俗的。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。万恶淫为首,论迹不论心,论心世上无完人。色欲是人之本性,再怎样存天理灭人欲,难免一时半会少有松懈;只要不行差踏错,就不是恶,无罪。 衡量恶行的,是结果,是形迹。因此,法律允许人的内心有触犯的想法,但只要没有付诸行动,就不为恶;而一旦行为越界,那就触犯了法律,会遭受惩罚。 第四,见问路之人,必作傲睨之态 陌生人问路问事儿,和蔼悦色地回答实属正常,不可爱答不理,更不可以傲慢之势对之。 人与人相处,相互尊重很重要,你尊重别人,别人才会尊重你。万不可以貌取人,更不可以势取人。 第五,与友人相聚,便高吟其酸腐诗文 与朋友相聚,应该自然坦然,赤诚相见,坦诚相聊。然而,有的人却自视清高有才,空发议论,长吁短叹,动不动就之乎者也,吟几首旷古达远的诗,发几句今不如昔的感慨。 古人云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,读书人似是个令人骄傲的称谓。但不可以带有酸腐的气息。 第六,头已花白,却喜唱艳曲 这里讲的“唱艳曲”并不是指真的唱“小黄歌”,也不是指年纪大了就不能想“羞羞”的事情了。其实,说得是老年人为人师表的问题。老年人,一般都代表着处事讲规矩,待人有礼貌,把品行看得很重。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垃圾,不高声喧哗;坐有坐相、站有站相、吃有吃相、喝有喝相。 可是,有的老人却为老不尊,蛮不讲理,骂街、碰瓷、猥亵却还觉得自己是老人、是长者,所以一切都要让着我,头已花白却寡廉鲜耻。 第七,施人一小惠,便广布于众 作为受惠方,滴水之恩,当涌泉相报;作为施惠方,做过了就忘记了。内心一种坦荡、慈善,千万别想着让人感恩戴德。 最美好的情景莫过于,若干年之后,一个人说“当年如果不是你帮我……”,一个说“你要是不提,我都忘记了……” 第八,与人言谈,便刁言以逞其才 一些人得理不让人,没理搅三分,抬杠伴嘴以逞强,自以为是爱争斗,总认为自己正确。不考虑别人的感受,不考虑对别人的伤害,甚至还沾沾自喜。 人生在世,丧失谦逊,会危害自己的判断力;自以为是,可以会在前进的路上栽跟斗。不要自以为是、盛气凌人,以为自己是什么都好,别人是什么都不好。 第九,借钱时其脸如丐,被人索债时其态如王 有一种人,把钱财看得比人格还重要,求人时唯唯诺诺,该尽义务的时候却躲躲闪闪不讲道义。当向人借债时,内心是一种无力无助的状态,像乞丐一样没有任何尊严,不惜低三下四、讨好别人。而当应该偿还债务时,却耍赖推托。当别人向他索偿时,却以一种高高在上的自大姿态来对待对方。 真正有良心、有理智的人,从来不会靠借别人的钱,来满足自己的私欲,而更愿意以自己的奋斗来改善自身的生活。万不得已借了债务,必想方设法尽早偿还。 第十,见人常多蜜语,而背地里却常揭人短处 人前一套,人后一套;当面是人,背后是鬼;口蜜腹剑,笑里藏刀;当面哥们兄弟,背后摆弄是非。两面三刀的人,其危害让人防不胜防,实在是害人不轻。 做人待友,就应该坦坦荡荡、光明磊落。当面锣对面鼓,有意见当面说清楚。
上传日期:2018.9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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