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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罪无罪,只要问问自己的良心(图)
宋朝有个叫王韶的人,极有才干。为了功名,上奏折给朝庭,要求带兵去拓疆展土,往甘肃一带一路攻城掠地,杀了许多人。最后他也高升为安抚使。但不知怎的,他心里总觉得不安。一日,到甘露寺闲游,遇到高人刁景纯,问道:“奉朝庭王法之命杀人,可有罪过?” 刁景纯回答说:“先不要问有罪无罪,只要问你自己的良心,过不过得去?” 王韶硬着回答:“过得去。” 刁景纯说:“若过得去,便不必来问我了,想必还是心里过不去吧!” 后来王韵得病,总是惊恐地将双手紧捂着双眼。别人叫他放开两眼,服药或吃饭。他常说:“开不得眼的!我眼前有无数没头没脚的人,站在我面前!”这些都是被他下令无辜滥杀的冤鬼。他此时才发现:良心不可欺,鬼神不可欺! 有人认为,按国家政策和上级指示办事而导致的不良因果,不应该由执行者负担,而应该由决策者承担。此看起来似乎有一定道理,但也要看执行者心里是否阳奉阴违,是否滥用、乱用政策,有否营私舞弊或贪赃枉法等等。有的人,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之便,假借政策和上级指示打压贤良、结党营私、中饱私囊等等,这样肯定是要负极大的因果报应。良心即天理!心即神,神即心,若是欺心,便是欺神。为官者每件事要常常扪心自问:是否损人利己?是否在假公济私?良心上是否过得去?则善恶因果自明!
上传日期:2018.9.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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