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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人世间犯罪,灵魂阴间受刑(图)
唐穆宗李恒元和五年(公元810年)五月,崔环罹患重疾,病中被两个身着黄衫的阴吏带到地府,那里有一座「判官院」。崔环在那儿看到数千人,人人都露出恐惧的表情,或者哭着,或者哀叹着。其中一个黄衫吏进去禀告,一会儿,崔环听到四声以杖击人的声音。 进去禀告的黄衫吏出来后转达判官的话,判官因崔环不抚养幼小,破坏庄园,沉湎酒色等过错,罚他受轻杖,以示惩戒,并要崔环洗心革面,勿要再犯类似过错。 崔环问:「判官是谁?」 差吏回答:「司戎郎崔宣。」崔环一听,当即流下眼泪,原来崔宣就是他的父亲。没想到父亲去世后,到地府做了判官。 崔环问到:「此身不入,何以受刑?」阳间的肉身进不到地府,怎么能在阴间受刑呢? 阴差说:「凡人都有三魂,一魂在家,二魂入府受杖打呢。不信,你看看你的小腿,还有杖痕呢。」崔环遂即撩起衣衫,看到双腿处各有杖痕四下。崔环这才意识到,双腿已遭杖打。这时他感到杖刑令他痛苦不堪,举足艰难,只得匍匐而行。
上传日期:2020.11.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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