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:《独异志》
唐朝贞元初年,丹阳县令王琼,三年谋取调升,年年都被驳回,因此很失落也很气愤。他就到道士叶虚中那里斋戒住宿,求叶虚中写表章奏报天帝询问原因。
叶虚中替他奏报。那表章随着烟飞上天,若有若无就不见了。过了一顿饭左右的时间,那表章又掉到地上,有红笔在表章末尾写上:“受金百两,折禄三年;枉杀两人,死后处分。”
一年后,王琼果然得了暴病惨死。
上传日期:2023.8.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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