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嫉妒举报他人,最终报在己身(图)出自:《劝戒录》
古人说过:“见人之得,如己之得。见人之失,如己之失。”然而,在世间,仍有一些心怀嫉妒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地,不惜去伤害他人,结果最终害的是自己。 据清朝《劝戒录》记载,清朝乾隆年间,有一名叫苏大璋的书生,对《易经》很有研究,而且小有名气。在参加乡试前,梦见天榜,自己考中了第十一名。他十分开心,在与一个一同修习《易经》的同学闲聊时,说到了梦天榜的事情。 这个同学心生嫉妒,就到府衙举报,说苏大璋有暗中行贿、打通关节的事情,因此预先知道了名次是第十一名,请求追究治罪。这可是件大事。知府接到举报后,决定看看是否属实。因此在填榜单那一天,知府亲自到场。在看到第十一名果真是修习《易经》的,就将举报之事说了出来。不过,因为姓名是密封的,知府并不知道考生的名字。 监考官、主考官都说没有此事,但又无法自证清白,便问知府:“假如真的如知府所言,我们该如何为自己澄清?”知府就建议用备用试卷的第一名来替换这名考生。 定下来后,在众人的注视下,两名密封的考卷的密封条被拆开。备用卷第一名正是苏大璋,而本来要被录取却被替换掉的考生就是那个向知府举报的人。在场之人无不惊讶的说不出话来,而考生们听说后,无不拍手称快。真是人算不如天算,冥冥中自有安排啊。
上传日期:2025.3.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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