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|
忘恩负义,报在己身(图)摘自:《右台仙馆笔记》
胡氏,湖北人,曾经为歌妓,后来厌倦风尘,就把自己生的女儿嫁给了刘某,自己和他们一起住。 胡氏颇有积蓄,刘夫妇对她也不错。没几年,胡氏的积蓄都渐渐归到刘某那里,于是刘的态度就日益不同了,而女儿也渐渐傲慢起来,不怎么照顾胡氏。 胡老且病,躺倒在病床上,竟无人过问,即使是饮食也不容易得到,更别说医药了。不久,胡愤恨而死。之后刘所生子女,都是到了几岁就死去,死时都说:“婆婆来了……”当地人管姥姥叫婆婆。这才知道是胡氏来讨债。孩子是自己的心肝,报应在子女身上,就相当于报应在作恶者自己身上一样了。
上传日期:2026.9.9
|
|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