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冈波巴大师全集·吉祥荟萃《吉祥荟萃》第二辑倾城佳丽
第六则 中规中矩
敬礼上师! 大宝上师曾经这样教诲说: 寂天菩萨所著的《入菩萨行论》中,有偈云:
这里所谓的“暇”,是指由于我们远离了“八无暇处”,因而,称之为“闲暇”。 另外,我们这个具全“自他十种圆满”的宝贵人身,的确是极其难得的;虽然我们现在有幸获得了它,但是,由于死亡的怖畏,迟早一定会降临到我们的头上,因而,我们也没有长生不老的的权力与自由。 当大限来临的时候,我们便不得不打点行装,准备迁往另一个未知的世界,在这种情形之下,不管是灵丹妙药,还是真言咒语,不管是聪明才智,还是逻辑辩论,要知道,无论哪一样,都同样是无能为力的;在这种情形之下,就像日落西山一般,无论用什么方法,都难以中流砥柱、力挽狂澜。 在这回天乏术的时候,除了我们曾经踏实实修过的“圣法”这颗救星、这位怙主之外,无论其他的什么,也真的都是无所裨益、爱莫能助的,因而,那些想要逃脱死亡怖畏的人们,实在是没有办法不实修佛法的呀! 对于一个真心向道的修行人来说,单靠一种类似拾人牙慧,或是徒逞口舌之快的浮光掠影之“法”,在我们死到临头的时候,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,因而,我们必须从内心深处、由衷地实修佛陀的圣教。 另外,对于一个真心向道的修行人来说,又先要了解下文所述的这些诸法的性相;在了解了这些性相之后,又要借此矫正存在于我们思想中的扭曲的观点,以期使它中规中矩、正直如法;最后,才是应该借助于这种正确的认识,来踏踏实实地实践各种善行。 假如还没弄清一切诸法的性相,就开始进行所谓的“修行”,那么,借此所谓的“修行”,所作的一切所谓的“善行”,也就都会像是用幻术变化出的蒙人的“幻化人”一样,而流落为蒙人的貌似的假相了。基于这种原因,以下将要开示这个转“诸法性相”,作为修道助伴的教授。 首先,我们先说说“性相”的意思。 我们前文说,“如果还没有弄清楚一切诸法的性相,就开始进行所谓的‘修行’,那么,借此所谓的‘修行’,所作的一切所谓的‘善行’,也都会流落为貌似的假相”。 这其中所谓的“一切诸法”的“法”,总体而言,虽然为数繁多;但是,如果我们概括起来,大略有以下四种类型,如果不能如实地了解它们的性相,那么,所作的一切所谓的“善行”,也都会流落为貌似的假相了。 ◆ 第一,如果我们尚未了解,一切因缘和合的“有为之法”的性相,都是“无常”的,那么,不管我们修持了什么样的善行,也都已被顾虑今生苦乐得失的杂心妄想之所牵累,而流落于貌似的假相了呀! ◆ 第二,如果我们尚未了解,一切“因果之法”的性相,是相互依存、相互关联地缘起而生,那么,我们所守护的一切戒行,也都已经流落于貌似的假相了呀! ◆ 第三,囊括于“五道”,或者说“六道”的一切有情众生,都是我们(往昔世)的大恩父母,而且,所有的大恩父母,也都和我们自己一样,有着无边的痛楚,如果不了解这一点,如果没在心中生出“如母的悲心”,那么,一切所谓的“利乐有情”,也都已经流落于貌似的假相了呀! ◆ 第四,一切人所共见、人所共知的现象界的万事万物的法尔实相,都是本来无生的法身的本性,假如我们未能如此地了知,那么,所谓的“无贪无著”,也都已经流落于貌似的假相了呀! 由此可见,如果我们不了解一切万法的性相,那么,一切所谓的“善行”,就都会流落为犹如(幻术幻出的)“幻化人”般的貌似的假相。基于这种原因,因而,以下将这个“转‘性相’为道用的教授”开为四个方面,而来作些必要的表述。 教授之一:如果我们未曾修过“死亡无常”,或者,虽曾修习,但却未能在身心之中,生起对于“死亡无常”的强烈的感受和认同,那么,在这种情形之下,所谓的“修法”,也都已经流落为蒙人的貌似的假相了。 这则教授的意思是说:总体而言,如果我们希望逃脱轮回的苦难,而获得涅槃的安乐,就必须修持佛陀的圣法;但是,对于“修法”这个重要的事情来说,我们又不能流落为貌似的假相,而是应该设法走上佛陀的正道;如果我们希望走上佛陀的正道,就必须修习无常。 这是因为,如果不是这样的话,那么,即便我们自以为是地认为:“我行道喽!我修法喽!”但是,因为那所修的所谓的“法”,由于充斥、升腾着顾恋今生的私心杂念,所以,无论我们怎样自以为是地去做这些所谓的修法之事,也绝不可能跳出轮回苦海;由于我们人人都希望逃离轮回的苦难,因而,在我们去做任何一种善行之前,都应该真心地修习一次“无常”。 透过这样的修习,如果在我们的身心之中,产生了这种“无常”的法行觉受,那么,我们的心思,就不会再顾恋于今生暂时的作业和事务了,而是会展露出一种“无需无求”的知足情怀;一旦我们产生了这样的心态,所修之法,如果说没有走上佛陀的正道,那么,在宇宙万物之间,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事情,在这种情形之下,我们所作的一切善行,也都会是符合要求、真实不虚的了。 教授之二:总体而言,修行人必须守护清净的戒律。就守护清净戒律而言,先要借助于修习“业、因、果”,而对因果的万有法则,深信不疑;否则,即便我们修习了“业、因、果”,但是若并未深信“业、因、果”,那么,所谓的“守护了清净的戒律”,也不过只是蒙人的貌似的假相罢了。 这则教授的意思是说:那所谓的“守护了清净的戒律”,已经流入装模作样的“作秀”的形式了。由于这种所谓的“守护戒律”,已经流入了应付别人的“我守护戒律喽!”这种心口不一的表面的炫耀,因而,这种人在私下里并不能按照戒律的要求,真正如法地去做。 假如采取了这样的方式,那么,不管我们怎样地去“守护”戒律,也还是没有任何办法跳出轮回苦海的——这是因为,在我们的身心之中,并没有生起“具有厌离心的戒律”呀! 由此观之,如果我们希望守护清净的戒律,就必须修习“业、因、果”这个佛法的重要环节。 倘若我们透过修习“业、因、果”,而在身心中产生了强烈的觉受和认同,假如我们因此而深信了因果,那么,对于“清净戒律”的守护,就会从根本上、正本清源地产生了,一种绝对会让我们出离轮回苦海的真正合格的清净戒律,也就会自然而然地呈现出来了。 教授之三:如果事先尚未生起“慈心、悲心和菩提心”,那么,就算我们去做所谓的“利他之事”,也不过是道貌岸然的貌似的假相罢了。 这则教授的意思是说:对于证得“正等正觉的圆满佛果”来说,诸菩萨们在道位上,固然需要成办利乐有情的光辉事业,但是,在此之前,却必须透过不断地修习“慈心、悲心和菩提心”,而使“慈心、悲心和菩提心”这三种特质,在身心之中,真实地生发出来。 不管我们做过了多少的、以自私自利作为究竟目的的所谓的“利他之事”,也都绝对不可能走上佛陀的正道,因为这种所谓的“利他之事”,只是貌似利他的蒙人的假相呀! 由此可见,如果我们做些利他的光辉事业,事先就必须用“慈心、悲心和菩提心”这三种特质,来调治我们的身心,这是因为,如果我们的身心,已经在这三个方面得到了调治,那么,不带有任何私人目的的真实的利他,也就会随之展露出来了——要知道,这样的利他,才不是与佛陀的正道南辕北辙、背道而驰的呀! 教授之四:诸菩萨们,在广行利他事业的时候,又应该无贪、无著、无执地去做。 为了达到这种目的,诸菩萨们,应该借助于在禅定等持中专修“诸法甚深空性”之力,而使自己在“后得位”的日常处事当中,在面对一切境界的时候,都能在心境上感受到,这些都如幻术幻化出的景象一般。 倘若事先未曾专修“诸法甚深空性”,或者是,虽然在禅定等持的阶段,专修了“空性深义”,但是,在“后得位”的日常处事当中,却未能将林林总总的外显的境相,了知为幻化,那么,在这种情形之下,所有夸夸其谈的所谓的“无贪无著”,其实,也都不过是道貌岸然的貌似的假相罢了! 这是因为,这种情形,就像是被灰烬掩盖着的暗火一样,由于在渊深的心底,尚且存在着“我执”的坚牢死结,因而,是不可能真正走上佛陀的正道的。 如果在渊深的心底,已经彻底地解开了执著外物的坚牢死结,那么,我们就可以和“实执的缠缚”,彻底地一刀两断了。 在这种情形之下,我们的身心之中,就会展露出“不贪不著”的知足情怀,而且,在这种情形之下,也就自然不再渴求“修持之果”了,或者说,在这种情形之下,也会展露出“无所观待”的超然心态。 如果在我们的身心之中,真正呈现了上述的情形,那么,我们所走的这个“道”,就真的是真正合格的佛陀正道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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