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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

不受不贪分第二十八

济佛注解


  须菩提。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。持用布施。若复有人。知一切法无我。得成于忍。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。

  何以故。须菩提。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。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云何菩萨不受福德。须菩提。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。是故说不受福德(一)


  分解:
  领纳在心为受。凡人对于外尘相,无论顺逆境,但有爱憎之心,皆谓之受。即云顺逆境一切不受,亦谓之受。但有生心动念之处,皆谓之受。若推寻受之根本,即是微细之我未忘。既通达无我法,无我则无受,能受之我已空,故曰不受。常恒不足为贪,贪求五欲之乐不休,谓之贪,贪求福德谓之贪,即贪求涅槃亦谓之贪。菩萨悟无我之后,不贪念五欲,不驰求福德,不趋向涅槃,故曰不贪。


  概论:
  法非断灭,而法又不可住。如来佛,复以菩萨用满沙界的宝施为比喻,显示无住行施的功德。因而告之曰:若有人知一切无我,得成于忍,这种人,即是真菩萨,胜前菩萨布施功德。﹝此是第八次以七宝布施较量功德也。﹞是在教人,发菩提心之实在功行,既不可以相观,又不可说相断灭,此自有个真谛在。此分要在点破福德不可住,破学者之著有也。


  附言:
  一切法,须要无我。人之不能无我,皆由于不能忍。不能忍,安能无我乎?所以忍辱波罗蜜,要能忍忘辱,直至不但忘辱,亦且忘忍,逆来顺受,反加度脱,无我始得成矣。不能忍,安能无我,惟无我,所以得成于忍,此成佛精进坚强之本领,全经五千余言,只疏此十字,是如来佛的精要语。


  讲义:
  佛曰:“须菩提”乎!若菩萨虽以无量世界的七宝行布施,因心著相,故所得之福,虽多有限。若复有人,心不著相,知一切法无我,时时忍,事事忍,坚持耐久,忍之又忍,以至忍而忘忍,无我始得成矣。如此则此菩萨所得功德,比前菩萨所得功德更多多矣。

  这个缘故,因为有离相的因,则得殊胜的果,然而不受也。须菩提向佛曰:世尊!因果受施,理之自然,为什么说菩萨不受福德?所以佛又告曰:“须菩提”乎!菩萨度生布施,原是行所当行,初无计功计能之念,福德之来与不来,听之而已,是之谓不贪不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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