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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无为福胜分第十一六祖注解 有为之福。限量有穷。无为之福。殊胜无比。故受之以无为福胜分。 (一) 须菩提。如恒河中所有沙数。如是沙等恒河。于意云何。是诸恒河沙。宁为多不。须菩提言。甚多。世尊。但诸恒河。尚多无数。何况其沙。须菩提。我今实言告汝。若有善男子。善女人。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。以用布施。得福多不。须菩提言。甚多。世尊。佛告须菩提。若善男子。善女人。于此经中。乃至受持四句偈等。为他人说。而此福德。胜前福德。 布施七宝。得三界中富贵报。讲说在大乘经典。令诸闻者生大智慧。成无上道。当知受持福德。胜前七宝福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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