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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能净业障分第十六六祖注解
恒沙罪业。一念消除果报。
(一) 复此。须菩提。善男子善女人。受持读诵此经。若为人轻贱。是人先世罪业。应堕恶道。以今世人轻贱故。先世最业。即为消灭。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 佛言持经之人。不得一切天人恭敬供养。为前生有重业障故。今生虽得受持诸佛如来甚深经典。常被人轻贱。不得人恭敬供养。自以受持经典故。不起人我等相。不问冤亲。常行恭敬。心无恼恨。荡然无所计较。念念常行般若波罗蜜行。曾无退转。以能如是修行故。得无量劫以至今生。所有极恶罪障。并能消灭。又约理而言。先世即是前念妄心。今世即是后念觉心。以后念觉心。轻贱前念妄心。妄不得住。故为先世罪业。即为消灭。妄念既灭。罪业不成。即得菩提也。 (二) 须菩提。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祗劫。于然灯佛前。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。悉皆供养承事。无空过者。若复有人。于后末世。能受持读诵此经。所得功德。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。百分不及一。千万亿分。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。 供养恒沙诸佛。施宝满三千界。舍身如微尘数。种种福德不及持经一念悟无生理。息希望心。远离众生颠倒知见。即到波罗蜜彼岸。永出三途。证无余涅槃也。 (三) 须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于后末世。有受持读诵此经。所得功德。我若具说者。或有人闻。心即狂乱。狐疑不信。 佛言末法众生。德薄垢重。嫉妒弥深。邪见炽盛。于此时中。如有善男子善女人。受持读诵此经。圆成法相。了无所得。念念常行慈悲喜舍。谦下柔和。究竟成就无上菩提。或有人不知如来正法。常住不灭。闻说如来灭后。后五百岁。有人能成就无相心。行无相行。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则必心生惊怖。狐疑不信。 (四) 须菩提。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。果报亦不可思议。 是经义者。即无著无相行也。云不可思议者。赞叹无著无相行。能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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