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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一体同观分第十八六祖注解 一眼摄五眼。一沙摄恒河沙。一世界摄多世界。一心摄若干心。故受之以一体同观分。 (一)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有肉眼不。如是。世尊。如来有肉眼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有天眼不。如是。世尊。如来有天眼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有慧眼不。如是。世尊。如来有慧眼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有法眼不。如是。世尊。如来有法眼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来有佛眼不。如是。世尊。如来有佛眼。 一切人尽有五眼。为迷所覆。不能自见。故佛教除却迷心。即五眼开明。念念修行般若波罗蜜法。初除迷心。名为第一肉眼。见一切众生。皆有佛性。起怜悯心。是名为第二天眼。痴心不生。名为第三慧眼。著法心除。名为第四法眼。细惑永尽。圆明偏照。名为第五佛眼。又云见色身中有法身。名为天眼。见一切众生。各具般若性。名为慧眼。见性明澈。能所永除。一切佛法。本来自备。名为法眼。见般若波罗蜜。能生三世一切法。名为佛眼。 (二) 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恒河中所有沙。佛说是沙不。如是。世尊。如来说是沙。须菩提。于意云何。如一恒河中所有沙。有如是沙等恒河。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。如是宁为多不。甚多。世尊。 恒河者。西国祗园精舍侧近河。如来说法。常指此河为喻。佛说此河中沙。一沙况一世界。以为多不。须菩提言甚多。世尊。佛举此众多国土者。欲明其中。所有众生。一一众生。皆有若许心数也。 (三) 佛告须菩提。尔所国土中。所有众生。若干种心。如来悉知。何以故。如来说诸心。皆为非心。是名为心。 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。一一众生。皆有若干差别心数。心数虽多。总名妄心。识得妄心非心。是名为心。此心即真心。常心。佛心。般若波罗蜜心。清净菩提涅槃心。 (四) 所以者何。须菩提。过去心不可得。现在心不可得。未来心不可得。 过去心不可得者。前念妄心。瞥然已过。追寻无有处所。现在心不可得者。真心无相。凭何得见。未来心不可得者。本无可得。习气已尽。更不复生。了此三心皆不可得。是名为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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