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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起意强暴·终致横死玄天上帝 降 述论:起意强暴·终致横死 在近年中,高雄市左营区有一张某者,家境贫困,故自幼即有偏激心理,心中长怨忿不满于别人之能富裕过活。因而乃在及长之时,结交一群市井少年,起初尚属聚会嬉闹而已,渐而打架闹事,进而为非作歹,形成一股黑势力。后来被警方取缔,解散帮会,入营服役,也著实收敛了一阵子,并且在退役后从事外务以推销某产品为业;也因此四处奔波,时常在外。 有一日约为午后三四点,从某一客户家中出门,迎面见有一妙龄女郎颇具姿色,乃顺嘴一哨加以挑弄,孰料女郎狠狠一个瞪眼,迳自走入张某的客户家中。原本此事也过了,谁知合该有事;另一次在一间咖啡屋中,碰巧两人遇上了,张某眼尖点头欲与之招呼,但女郎却是不加理睬;这一来,张某顿觉不是滋味,心里暗自发狠;于是在咖啡屋中打定主意耐心等候而加以跟踪。 在女郎玩得意兴阑珊准备回家时,张某竟加以挟持至荒野而施暴,并因挣扎间弄昏了女郎,而使张某误以为出了人命,落荒而逃。女郎幸逃一劫,本拟报警,但又碍于颜面不愿张扬,自此在阴影中挣扎度日。 张某因不知所施暴之女未死,整日提心吊胆的过日子,深恐警方找到头上;直到好一阵子风平浪静,才放下心来;因为他已发觉女郎未死,并且没有报警。心一放下,色心又起,竟胆大包天的致电女郎要求见面,并加以恐吓,如不从及不得报警,否则将对其家人不利。女郎此时心惊胆跳的怕他真对家人不利,又怕他纠缠不清,心情委决不下的过著日子,也饱受张某的蹂躝著。 直到有一天晚上,张某北上至台中与友人聚会,因多喝了一些酒,酒入咽喉,色念蠢起,就急急忙忙的要赶回南部想去找女郎。此时,作恶者合该报应,张某原本行驶于高速公路,谁知在新营段中塞车,他欲心不止,难以耐性等待,乃从公路南下。时已夜深,张某一路飞车行驶,脑海里遐思不止;就在一条僻冷的路口中,忽见有一道强光,煞时心神大震,方向盘失控,双脚不能自主的不踏煞车,反而加油门,撞上路树;这下撞的不轻,虽得送医,却已不治,而一缕冤魂直坠枉死城去报到矣! 这个事件,起因于张某的色心不死,他虽然犯了强暴淫罪,有幸逃过阳法的制裁;但是天律不饶,在监察神祇的记录中,张某乃犯淫律第二级之强淫妇女,唯罪不及死,正拟定惩罚之中;张某又加恐吓被害人,更因受害人未报案,再次逃过阳法制裁,但已罪再加一等。及至张某起意再施淫虐之时,监察神祇乃依其所犯淫律第二级之连续起意之罪,以最重惩罚之,而使张某受到报应。 因此,世人切宜谨慎,莫谓阳法可逃,世人屈惧于恶力下,但天律昭昭,报应不爽,点滴行为均在监察部门之神祇记录中;尤其,淫行不可犯,果报速也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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