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说五厨经注
唐京肃明观尹愔注
出自:《道藏精华录》
序
臣闻《易》曰:精义入神,以致用也;利用安身,以崇德也。富哉言乎!富哉言乎!是知义必精然后可以入神致用,用必利然后可以安身崇德。义不精而云致用,用不利而云安身,身不安而云知道者,未之有也。然则,冲用者,生化之主也。精气为物,谓之委和,漠然无间,有与立矣。则天地大德不曰生乎?全其形生者,在乎少思寡欲,抱朴寻和,游心于淡,合气于漠,且清明在躬,志气如神,嗜欲将至,有开必先。故圣人垂教以检之,广业以持之,专气致柔以道其和,响晦宴息以窒其欲。洗心藏密,穷神知化?然后安身而国家可保,德用而百姓不知,是以自天佑之,吉无不利矣。伏读此经五章尽?修身卫生之要,全和合一,精义可以入神,坐忘遗照,安身可以崇德,研味滋久,輒为训註。臣草茅微贱,恩霈特深,天光不违,自忘鄙陋,伏上惭惧,徊徨如失臣愔,顿首,顿首,谨言。
老子说五厨经原文
一气和泰和。得一道皆泰。和乃无一和。玄理同玄际。
不以意思意,亦不求无思。意而不复思。是法如是持。
莫将心缘心。还莫住绝缘。心在莫存心。真则守真渊。
修理志离志。积修不符离。志而不修志。己业无己知。
诸食气结气。非诸久定结。气归诸本气。随取当随泄。
老子说五厨经注
夫存一气和泰和,则五藏充满,五神静正。五藏充则滋味足,五神静则嗜欲除。此经是五藏之所取给,如求食于厨,故云五厨尔。
一气和泰和,
一气者,妙本冲用,所谓元气,充用在天为阳和,在地为阴和,交合为泰和也。则人之受生,皆资一气之和,以为泰和,然后形质具而五常用矣。故老子曰: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也。则守本者当外绝二受,以全生分,内存一炁,以和泰和,和一而性命全矣。故老子曰:专炁致柔,能婴儿乎。
得一道皆泰。
得一者,言内存一炁以养精神,外全形生以为居泰,则一炁冲用,与身中泰和和也,故云得一。如此则修生养神之道,皆合于泰和矣。老子曰:万物得一以生。
和乃无一和,
言人初稟一炁,以和泰和,若存和得一,则和理皆泰,至和即畅,非但无一,亦复无和,不可致詰,如土委地。故老子曰:吾不知其名。
玄理同玄际。
玄,妙也。理,性也。此言一炁存乎玄际和,理出其性,性修反德,而妙畅于和,妙性即和,则与玄同际。故老子曰:同谓之玄也。
不以意思意,
意者,想爱也。言存一炁以和泰和者,慎勿存想受,以缘境识,当凝神湛照,令杳然空然,使和畅于起念之前,慧发于忘知之后,瞻彼闋者,则吉祥止矣。若以意思意,意想受尘,坐令焚和,焉得生白?故老子曰:塞其兑,闭其门,终身不勤。
亦不求无思。
但不缘想受,则自发照慧,照慧之发,亦不自知,若知求无思,卽涉想受,与彼思意等无差别。故老子曰:无名之朴,亦将不欲。
意而无有思,
内存一炁,但令其虚,虚卽降和,和理自畅,虽则不缘想受纳和,强假意名,即非境识所存,是以于思无有。老子曰:用其光,复归其明。
是法如是持,
如是内存泰和,泰和之法和畅,则是法皆遣,遣法无住,复何所持,以不持为持,故云是法如是持也。
莫将心缘心。
心者,发慧之质,想受之器也。正受则发慧,邪受则生想。言人若能炁和于中,心正于内,内照清净,则正慧湛然,鉴明而尘垢不上,渊澄而万象俱见。见象无主,谓之常心,若以心得心,缘心受染,外存诸法,内无慧照,常心即丧,则和理亦亏。故庄子曰:得其心,以其心,得其常心,物何为最之也。
还莫住绝缘,
夫以心缘心,则受诸受,若正受生慧,自得常心,慧心即常,则于正无受,何等为缘,即无缘心,亦无缘绝,湛然常寂,何所住乎?老子曰:损之又损之,以至于无为也。
心在莫存心。
慧照湛常,则云心存,于绝无往,故曰莫存心照,即不将而随迎心缘,则无绝而无住矣。
真则守真渊。
真者,谓常心慧照,清净不杂也。若湛彼慧源,寂无所染,即无知法,亦无缘心,则泰和含真,本不相离,故云守尔。
修理志离志。
理者性也,志者心有所注也。若绝外境此心也,则性受也。言修性者心有所注,但得徧照,若外尘已绝,境识无注,离形去智,同于大通,性修反初,圆照无滞,内外俱净,玄之又玄,则离于注想矣。
积修不符离,
上令修性离志,则内外俱寂,无起住心,亦无空心,坐忘行忘,次来次灭,若积聚修习,不能忘泯,起修一念,髪引千钧,内照即摇,外尘咸起,则与彼离志不相符合也。
志而不修志。
若心无所注,则何由渐悟,必因所注而得定心,故云志也。不修志者,明离志而不积修,忘修而后性定,则寂然圆照。
己业无己知,
因心注而慧业清净,故云己业。内忘诸己,外忘诸物,于慧照心无毫芒用,则于己业自忘知,故云无己知。
诸食气结气。
夫真气凝结,以和泰和,和一皆泰,则慧照常湛。今口纳滋味,以充五臓,身聚泡沫,载其形,生受体于地,凝湿于水,稟热于火,待息于风,四缘结漏,皆非妙质,故緇湼一炁,昏汩泰和,令生想受则动之弊秽矣。
非诸久定结。
言人当令泰和,含一无所想受,守真常湛,则与泰和合体。今以诸食结炁,故非久定结也。
气归诸本气。
四缘受识,六染生弊,地水火风,散而归本,根识即染,则从所受业矣。
随取当随洩。
取者,受纳也。洩者,发用也。夫想有二受,业有二应,随所受纳,发用其徵。若泰和和一,则一炁全和,致彼虚极,谓之复命,复命得常,谓名正受,正受澹业,能生慧照,慧照湛常,一无所有,则入无间矣。一者,则食炁归诸四缘,业成则沦于六趣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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