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:《菩提达摩大师破相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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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礼拜者,当如法也,必须理体内明,事随权变,理有行藏,会如是义,乃名依法。
夫礼者敬也,拜者伏也,所谓恭敬真性,屈伏无明,名为礼拜。若能恶情永灭,善念恒存,虽不现相,名为礼拜。其相即法相也。世尊欲令世俗表谦下心,亦为礼拜。故须屈伏外身,示内恭敬。举外明内,性相相应。
若复不行理法,唯执外求,内则放纵贪痴,常为恶业,外即空劳身相,诈现威仪,无惭于圣,徒诳于凡,不免轮回,岂成功德。
上传日期:2013.5.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