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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佛者不要修炼瑜伽

原文标题:瑜伽师猥亵五女生

原载:南方都市报

发布日期:2008年11月04日

 

  本报讯 (特派香港记者 徐超)香港一名资深的瑜伽导师,以教女学生练习为名,以下体压向对方下体,又借传授气功打通静脉,用手抚摸女学生的私处并吸啜肚脐,其中最小的受害人仅15岁。该案昨天在香港区域法院宣判,瑜伽导师被裁定其中10项非礼罪名成立,判处入狱3年9个月。

  现年64岁的瑜伽导师文锋,在香港荃湾体育康乐联会健体中心的瑜伽会任职。他被指控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期间,先后15次非礼5名女学生,其中两名受害人案发时仅15岁及18岁,最大的受害者24岁。

  案情指,此案15项非礼指控多发生在下课之后,被告主动提出要受害人留下补课,并且借口受害人身体素质不好,需要特别增加拉筋培训。被告示意要留堂的女学生仰卧在地上,或弯身向前凸起屁股,被告随后便肆意非礼。案发时,被告更刻意向其中的E小姐展示一本译名为《情人瑜伽》的书本,当中有部分是男女交欢的春宫图。E小姐其后被抚摸大腿内侧、臀部及下体,被告声称是传气功到她胃内,整个“特训”历时约半个小时。

  24岁的见习空姐C,曾遭被告在肚脐吹气,又被脱去裤子在下体输气,事发后仍与被告吃晚饭。C称这样做是为免影响考取导师资格。

  法官最后判处被告文锋入狱3年9个月。

上传日期:2008.11.05

东方阳熹按:

  盲修瞎炼者,引以为戒!

  自心是生命的源头,认心修心,才是正本清源之治。凡是不以自心为主的任何法门、任何修炼,均属外道。

  瑜伽,又名瑜珈,产生于古印度,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,瑜伽术便已经存在和盛行。释迦牟尼佛曾对此术进行过否定,释迦牟尼佛在《金刚心总持论·外道六师论第十八》中说:“复有牵妻带子。住佛伽蓝。偏学瑜珈教相。自称遗法弟子。饮食酒肉。与人修斋。不僧不俗。第二外道。”,进一步理解,就是说,凡不认心、修心,在皮囊上用功,执著有为,贪求神通幻术者,均属于外道,这种人不是真正的修行者,不会获得人生的真实成果。

   参阅 《揭开瑜伽的黑幕》 一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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