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冈波巴大师全集·珍珠之鬘《珍珠之鬘》第一辑功德荟萃
第十八则 心性与现象
敬礼大宝上师! 至尊大宝达波仁波切又曾这样教诲说: 俱生心性即是法身,俱生现象即是法身之光。 接着,冈波巴大师又解释说: ◆ 所谓的“俱生心性即是法身”,就是指那“心的本性”或者说“心的本体”; ◆ 所谓的“俱生现象即是法身之光”,就是指由此(俱生心性)而现起的纷纷扬扬的心念(以及林林总总的外显现象)。 它们两者的关系,打个比方说,就像太阳及其光芒、旃檀及其香气之间的关系一样。 ◎略说俱生心性与俱生现象1 对于以上义理,有三个能够证悟的方法,也有三个应该实修的方法。 证此义理的三个方法是: 1.应该证悟(俱生心性)显现为缤纷万象; 2.应该确认那显为缤纷万象的“俱生现象”,实际上并不超出(俱生心性)“什么也不是”的义涵; 3.应该确认(这些义涵)不二、不能言语表达。 应该(对“俱生心性”)实修的三个方法是: 1.最初阶段,应该用远离“努力修成”(的刻意造作之心)而使身心坦荡宽松; 2.中间阶段,应该无所犹疑,而使此心不加更改造作地鲜活放下; 3.最后阶段,应将修持过程中所呈现出的所有感受,都确认为“无生”。 ◎能证之法与实修之法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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