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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陀:人语应经法当受,不应莫受(图)摘自:《佛说骂意经》 制作:道德网
人语应经法当受,不应莫受,闻经亦尔(意在告诫人们,要“依法不依人”;对于他人所说的话,无论是专家、教授、伟人、平民、长者、小儿,其所说的话合乎道理就应当接受,不合乎道理就不要接受,听经也应如此)。为人说经,虽乱人意无有罪(“乱人意”:诸如使对方产生不悦、抵触、厌烦等不良情绪)。何以故?本说经时,不欲乱人意。 译文: 对于他人所说的话,合乎道理就应当接受,不合乎道理就不要接受,听经也应如此。为人讲说经义,虽然会扰乱人的内心,但是没有罪过。为什么呢?因为说经的目的,并不是有意要扰乱他人的内心。 注:青绿色字体为东方阳熹的注释。 上传日期:2022.9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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