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冈波巴:证悟“大印”者的“行”(图)制作:道德网
所谓“行——远离了‘先后’的二元对立”,是指业已证悟了“大印”的瑜伽士,在做事的时候,他必已远离了“先作这事,后作那事”的想法——总而言之,业已证悟了“大印”的瑜伽士,他必须是一位远离了谨小慎微、瞻前顾后的挥洒自如的修行人。(证悟“大印”者了知一切现象皆空无自性,凡众所认为的生死、好坏、人我、是非、善恶,犹如水中影,镜中花,故他们不会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,不被法缚,坦然自若,挥洒自如,如《高丽国普照禅师修心诀》中所说的那样:“似虚舟驾浪,随高随下,如流水转山,遇曲遇直,而心心无知。今日腾腾任运,明日任运腾腾。随顺众缘,无障无碍。于善于恶,不断不修。质直无伪,视听寻常。”而那些误吃一个肉末,走路踩死一个蚂蚁,心里都要纠结半天,既怕遭受果报,又怕成不了佛,谨小慎微、瞻前顾后者,其实是法我执未空,被法所转,落入了二元分别。) 另外,或者又可以说,其“行——远离了‘破立’的二元对立”(心法两空,性相一如,即是“远离了‘破立’的二元对立”。人们否定一切的存在——“破”,则落于断灭见;肯定一切的存在——“立”,则落于常见。也就是说,人们无论著心还是著物,著空还是著色,著无还是著有,皆在二元对立之中)。这是指业已证悟了“大印”的瑜伽士,他必然既已远离了“破除烦恼”的愿望,同时也必已远离了“建立烦恼的对治工具——本觉”的愿望(证悟“大印”者已经心法两空,在他们看来一切的烦恼本空本无,所以他们不会采取诸如念佛、诵经、持咒、旅游、聚会、饮酒等方式方法来对治烦恼。未证悟者因看不破烦恼,以烦恼为实,才会以各种方法来对治,如此便陷入二元对立当中,最终不但不能从根本上去除烦恼,反而衍生出许多新的烦恼),总而言之,业已证悟了“大印”的瑜伽士,他必须是一位已然远离了“或破或立的二元对立”的修行人。(达摩祖师云:“终日行而未曾行”。自性本无动摇,本无来去,证悟“大印”者的“行”——即悟后的行持,就是时时做到无心——心法两空;即不著色,亦不著空;即不著有,亦不著无;即不著心,亦不著空物;无论身在何处,做何种事情,皆不产生执著和分别妄想。) (按:关于悟后行持,莲花生大师在《空行法教·第八章 口诀的精炼心髓》中是这样讲的:“在那境界中,远离攀缘和执著、取或舍、希望或恐惧、对六根的任何体验,这就是行。”《阿底峡尊者对三位心子的甚深开示》一文中是这样说的:“状态之中犹如幻化般积累二种资粮,就是行为。”由此可知,悟后的行持,并不是非要做什么,也不是什么都不做。如果非要做什么,就是以法为实,就是执著,就产生了二元分别和对立。反之,如果什么都不做,就落于断灭见或变成另一种执著了。因此,证悟“大印”后的行持,并不是与世隔绝,什么都不做,而是在从事利己、利他、利于社会的事情时,做到心法两空,物我两忘。 “大印”教法和禅宗教法均主张“不贵汝行履,只贵汝见地”,因为事情本身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人们做事时的心态。人们在做事的过程中,能够做到心法两空,那么无论事情的最终结果怎样,都将成为自己获得成就的增上动力和资粮。反之,如果人们在做事的过程中,被物所迷,被法所转,产生了执著和分别妄想,那么无论人们所做的事情有多么伟大、多么辉煌、多么重要,对自身的觉悟和解脱来说,不但不具有真实的意义,反而成为产生烦恼、堕入轮回的种因,或者说全部变成了善恶二业。) 注:青绿色字体为东方阳熹的注释。
上传日期:2016.4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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